当前位置:首页 > 学院介绍 > 本院章程
本院章程

香港乾坤國學院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院致力于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积淀国学底蕴,提升人文素养,跨圈子跨平台跨行业跨区域整合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人才,让中华文化展现出时代风采和永久魅力,为维护祖国统一,和谐发展,助力中国梦做贡献。

第二条 本院是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注册成立的合法机构。学院严格遵守中国宪法、法律、法规、政策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域法规,弘扬中华国学文化,促进国学文化科学创新发展,抵制一切不利于祖国的言行,维护我们祖国的尊严和形象。

第三条 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为祖国的繁荣昌盛,为早日实现中国梦而努力。本院始终坚持不忘初心,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为民造福,服务社会的理念开展工作。 

第二章 任务

第四条  完全执行国家关于传统文化发展的方针政策。推进国学文化的研究、发展、传承,加强传统文化交流与合作,在实际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积极传播和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在引导我们自身言行的同时,为提高国民素养,增强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社会影响力,提高中华民族的文化实力和国际地位而贡献力量。

第五条  科学的、积极的研究和发展传统文化国学易学学术,破除迷信,科学发展,宏观了解国内外文化动态,搜集、整理国学书刊和文献资料,认真分析并收集对现代社会发展有实效的国学成果。

第六条 不定期的联合相关高校,在国内外组织中华传统文化讨论或报告会等会议活动,旨在传播华夏五千年智慧文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第七条 帮助有国学文化研究成果、科学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学者或有实际困难的文化研究者解决难题,并不定期向社会提供帮助或赞助。

第八条 通过本院的区位优势和综合实力平台,不断挖掘国学经典周易智慧精髓和易学民间高人、奇人,向国内外各界推荐优秀国学文化人才,切实更好的为大众服务。

第三章 研究员

第九条 本院学术专业的研究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 热爱祖国,热爱中华传统文化。拥护本院的章程。

(二)有自愿加入本院的意愿。

(三) 遵纪守法,遵守规则,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水平技艺,诚信服务民众。

第十条 研究员加入的程序:

(一) 提交书面申请。

(二) 本院学术委员会、专家评审委员会审核批准。

第十一条 研究员权利:

(一)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本院章程,维护本院合法权益。

(二) 积极参加本院活动,享有优先权。获得本院各种传播途径的国内外各大平台的宣传和推广。

(三) 参与对口专业研究部具体业务服务。诚信服务大众,实事求是,决不允许以本院名义欺骗百姓,不允许搞封建迷信活动,要以过硬的本领为民服务;要以帮助民众为己任,科学传承祖国传统文化。

(四)组织、指导研究员开展课题研究与学术交流活动,提升研究员技术水平。

(五) 研究员证书每年审核一次,对不学无术或严重违规违纪者,本院将予以劝退或除名,同时交回研究员证书。

第四章 组织领导

第十二条 本院院长、总监、执行院长、技术院长、副院长、秘书长、顾问、理事等职务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中华传统文化,率先遵守本院章程。

(二) 从事传统文化领域工作五年以上。

(三) 在弘扬传承国学传统文化方面有较大贡献或成绩显著者。

第五章 学术组织

第十二条  本院专家评审委员会专家委员、学术委员会委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热爱中华传统文化,率先遵守本院章程。

(二) 从事传统文化领域工作研究五年以上,有较大贡献或成绩突出者。

(三) 品行好,诚信务实,有较好的国学文化专业技术水平,能够胜任专业研究部的工作。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院运营方。 

 

香港乾坤國學院有限公司

                            2019年1113